一種便攜式工作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便攜式工作燈,包括按鈕、透光片、前蓋、反光板、發(fā)光組件、中框組件、后蓋、磁鐵和掛鉤;發(fā)光組件包括底板、第一燈珠、開關和第二燈珠;中框組件包括中框、固定塊、透明片和反光片,中框的其中一個圓弧側面上設置有腰型孔,固定塊嵌入到腰型孔中,透明片固定在固定塊的外側;后蓋上設置有磁鐵和掛鉤,用戶可以根據(jù)需要選擇使用磁鐵的吸附功能或掛鉤的掛扣功能,方便實用。本實用新型外形小巧,攜帶方便、適用范圍廣、拆裝方便,具有很好的照明效果,耗電量也較小,適合大面積推廣。
【專利說明】
一種便攜式工作燈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燈具技術領域,具體指一種便攜式工作燈。
【背景技術】
[0002]工作燈是適用于各種工作環(huán)境、野外照明、搶險救災等工作現(xiàn)場照明的燈具。根據(jù)使用光源的不同分為白熾工作燈、熒光工作燈、鹵鎢泡工作燈和LED工作燈等等,其中LED工作燈光源采用高光效LED,體積小,發(fā)熱量小,同時燈具防塵、耐潮濕、耐腐蝕,越來越廣泛的使用在各個場所。
[0003]現(xiàn)有技術中,如專利號為201220028303.0,申請日為2012.01.21《一種工作燈》,該實用新型方便工作燈的勾掛放置,非常適于戶外照明使用,而且操作便捷,使用非常舒適、人性化。但是該實用新型體積大,放置方式單一,耗電量較大,光照度也較小,有待于做進一步改進。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現(xiàn)狀,提供一種結構簡單靈活、體積小巧、節(jié)能實用的便攜式工作燈。
[0005]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便攜式工作燈,包括按鈕、透光片、前蓋、反光板、發(fā)光組件、中框組件、后蓋、磁鐵和掛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蓋上表面設置有通孔和圓孔;所述透光片的外形與通孔相配合,并嵌入其中;所述按鈕嵌入在圓孔中;所述反光板的輪廓周圍設置有連續(xù)閉合的擋邊;所述反光板上設置有多個定位孔;所述發(fā)光組件包括底板、第一燈珠、開關和第二燈珠;所述中框組件包括中框、固定塊、透明片和反光片;所述后蓋下表面上設置有圓形凹孔,所述磁鐵設置在圓形凹孔中;所述后蓋下表面上還設置有鉤形凹孔,其形狀與掛鉤相配合;所述掛鉤的端部連接在后蓋下表面上,并能進行O度?180度的擺動,從而實現(xiàn)掛鉤的收納和拉開功能。
[0006]優(yōu)選地,所述定位孔的數(shù)量為20?28個。
[0007]優(yōu)選地,所述底板上焊接有多個第一燈珠,其焊接位置與反光板上的定位孔相配入口 ο
[0008]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燈珠的數(shù)量與定位孔的數(shù)量相同。
[0009]優(yōu)選地,所述開關焊接固定在底板上,并與按鈕底部相連接。
[0010]優(yōu)選地,所述底板的另一面上焊接有多個第二燈珠。
[0011]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燈珠的數(shù)量為I?4個。
[0012]優(yōu)選地,所述中框的其中一個圓弧側面上設置有腰型孔,所述腰型孔中嵌入有固定塊,所述固定塊的外側固定有透明片。
[0013]優(yōu)選地,所述固定塊上設置有多個固定孔,所述固定孔的數(shù)量與第二燈珠的數(shù)量相同。
[0014]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
[0015]本實用新型的固定方法采用了磁鐵和掛鉤,可以根據(jù)使用環(huán)境進行選擇,更加人性化,同時體積小、散熱效果好、耗電量低,使得燈具的實用性大大增強,而且生產成本低,實用價值高,適合大面積推廣。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分解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以下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0018]如圖1所示,一種便攜式工作燈,包括按鈕1、透光片2、前蓋3、反光板4、發(fā)光組件、中框組件、后蓋11、磁鐵13和掛鉤14;前蓋3上表面設置有通孔31和圓孔32,透光片2的外形與通孔31相配合,并嵌入其中,按鈕I嵌入在圓孔32中;反光板4的輪廓周圍設置有連續(xù)閉合的擋邊41,反光板4上設置有24個定位孔42;發(fā)光組件包括底板5、第一燈珠15、開關16和第二燈珠17,底板5上焊接有24個第一燈珠15,焊接位置與反光板4上的定位孔42相配合,使得每個第一燈珠15能穿過定位孔42,起到定位的作用;開關16焊接固定在底板5上,并能與按鈕I底部相連接;底板5的另一面上焊接有3個第二燈珠17;中框組件包括中框8、固定塊7、透明片6和反光片10,中框8的其中一個圓弧側面上設置有腰型孔81,固定塊7嵌入到腰型孔81中,透明片6固定在固定塊7的外側,固定塊7上設置有3個固定孔71,開設的位置與3個第二燈珠17的位置相配合,中框8的兩個直線側面上設置有4片反光片10;后蓋11下表面上設置有圓形凹孔111,磁鐵13設置在圓形凹孔111中;后蓋11下表面上還設置有鉤形凹孔112,其形狀與掛鉤14相配合,掛鉤14的端部連接在后蓋11下表面上,并能進行O度?180度的擺動,從而實現(xiàn)掛鉤14的收納和拉開功能,用戶可以根據(jù)需要選擇使用磁鐵13的吸附功能或掛鉤14的掛扣功能,方便實用;使用4個第一螺釘9可以將前蓋3與中框組件連接在一起;使用3個第二螺釘12,可以將后蓋11與中框組件相連。
[0019]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同等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與范圍。
【主權項】
1.一種便攜式工作燈,包括按鈕、透光片、前蓋、反光板、發(fā)光組件、中框組件、后蓋、磁鐵和掛鉤,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蓋上表面設置有通孔和圓孔;所述透光片的外形與通孔相配合,并嵌入其中;所述按鈕嵌入在圓孔中;所述反光板的輪廓周圍設置有連續(xù)閉合的擋邊;所述反光板上設置有多個定位孔;所述發(fā)光組件包括底板、第一燈珠、開關和第二燈珠;所述中框組件包括中框、固定塊、透明片和反光片;所述后蓋下表面上設置有圓形凹孔,所述磁鐵設置在圓形凹孔中;所述后蓋下表面上還設置有鉤形凹孔,其形狀與掛鉤相配合;所述掛鉤的端部連接在后蓋下表面上,并能進行O度?180度的擺動,從而實現(xiàn)掛鉤的收納和拉開功能。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工作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孔的數(shù)量為20?28個。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工作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焊接有多個第一燈珠,其焊接位置與反光板上的定位孔相配合。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工作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燈珠的數(shù)量與定位孔的數(shù)量相同。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工作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焊接固定在底板上,并與按鈕底部相連接。6.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工作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的另一面上焊接有多個第二燈珠。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工作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燈珠的數(shù)量為I?4個。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工作燈,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框的其中一個圓弧側面上設置有腰型孔,所述腰型孔中嵌入有固定塊,所述固定塊的外側固定有透明片。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工作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上設置有多個固定孔,所述固定孔的數(shù)量與第二燈珠的數(shù)量相同。
【文檔編號】F21V21/08GK205606354SQ201620405879
【公開日】2016年9月28日
【申請日】2016年5月5日
【發(fā)明人】蔣波
【申請人】寧波瑞迪艾特戶外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