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辦公用品的塑料托盤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用于辦公用品的塑料托盤,具有吸塑頂蓋、圍板、吸塑底座、所述吸塑頂蓋通過圍板卡接在所述吸塑底座,所述吸塑頂蓋的尺寸為790*700mm,?所述吸塑本體具有十個吸塑托槽,表面設有若干加強筋,在結識耐用的基礎上,實現與輕工的最佳匹配,進而實現了精密、高效的物流,吸塑托槽具有條紋結構不僅是加工需要,同時也增加了工件與托槽的摩擦,有利于運輸。
【專利說明】一種用于辦公用品的塑料托盤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塑料托盤,特別涉及一種用于辦公用品的塑料托盤。
【背景技術】
[0002]現今社會物流業(yè)飛速發(fā)展,塑料托盤在配送中的作用占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各種機器設備,原材料等倉儲和物流過程中,經常使用到托盤,其品種較多,結構不同。一般的注塑托盤只是簡單的堆放,不能夠進行嵌套堆垛;其需要占用很大的空間,使用壽命短,因此在運輸過程中很容易造成零件松散和滑落,因此限制了物流速度,提高了不必要的成本。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方便運輸的一種用于辦公用品的
塑料托盤。
[0004]本發(fā)明的目的是以如下方式實現的:一種用于辦公用品的塑料托盤,具有吸塑頂蓋、圍板、吸塑底座、所述吸塑頂蓋通過圍板卡接在所述吸塑底座,所述吸塑頂蓋的尺寸為790*700mm,所述吸塑本體具有十個吸塑托槽,表面設有若干加強筋。
[0005]上述一種用于辦公用品的塑料托盤,所述吸塑底座內設有四個鎖扣。
[0006]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在結識耐用的基礎上,實現與輕工的最佳匹配,進而實現了精密、高效的物流,吸塑托槽具有條紋結構不僅是加工需要,同時也增加了工件與托槽的摩擦,有利于運輸。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為了使本發(fā)明的內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據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其中
[0008]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0009]附圖標記:1、吸塑頂蓋,2、圍板,3、吸塑底座。
【具體實施方式】:
[0010]見圖1所示,一種用于辦公用品的塑料托盤,具有吸塑頂蓋1、圍板2、吸塑底座3、所述吸塑頂蓋I通過圍板2卡接在所述吸塑底座3,所述吸塑頂蓋,I的尺寸為790*700_,所述吸塑本體I具有十個吸塑托槽,表面設有若干加強筋;所述吸塑底座3內設有四個鎖扣。
[0011]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辦公用品的塑料托盤,具有吸塑頂蓋(I)、圍板(2)、吸塑底座(3)、所述吸塑頂蓋(I)通過圍板(2)卡接在所述吸塑底座(3);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塑頂蓋(I)的尺寸為790*700_,所述吸塑本體(I)具有十個吸塑托槽,表面設有若干加強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辦公用品的塑料托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塑底座(3)內設有四個鎖扣。
【文檔編號】B65D19/38GK103879631SQ201210558503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20日
【發(fā)明者】朱志峰 申請人:常州遠東塑料機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