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學照明瓦片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聲學照明瓦片(100)包括具有形成腔體(110)中的開口的側(cè)壁(120)的腔體(110)。聲學元件(130)吸收入射到腔體(110)的聲音。光源載體(140)沿側(cè)壁(120)布置并且沿水平方向向腔體(110)中延伸第一距離(D1)。光源(150)安裝在光源載體(140)上并且遠離腔體(110)的開口在豎直主方向上向腔體(110)中發(fā)射光(L1,L2,L3)。反射表面(160)朝向開口反射由光源(150)所發(fā)射的光(L1,L2,L3)的至少子集。漫射元件(170)在距光源載體(140)第二距離(D2)處至少部分地覆蓋開口并且漫射穿過開口的光。第二距離(D2)至少與第一距離(D1)一樣大。光源載體(140)與漫射元件(170)之間的距離(D2)提供促進更加均勻的光照的提供的混合空間。
【專利說明】
聲學照明瓦片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本發(fā)明一般涉及聲學吸收照明設(shè)備的領(lǐng)域,并且特別地涉及發(fā)光聲學瓦片(聲學照明瓦片)。
【背景技術(shù)】
[0002]房間中的聲音水平可以通過使用聲學吸收瓦片(還稱為聲學瓦片)來降低。聲學瓦片典型地布置在覆蓋房間的天花板的網(wǎng)格系統(tǒng)中。為了從天花板光照房間,照明設(shè)備可以例如布置在聲學瓦片的外側(cè)上(即瓦片面向房間的側(cè)面上)、在網(wǎng)格中的聲學瓦片之間或者作為取代網(wǎng)格中的一些聲學瓦片的專用照明瓦片。由于照明設(shè)備典型地吸收比類似尺寸的聲學瓦片更少的聲音,因此其在天花板中的存在可能不利地影響天花板的聲學性質(zhì)并且可能從而不利地影響房間中的聲音水平。因此,典型地在所期望的聲學性質(zhì)和所期望的光照之間做出折衷。特別地,為了限制其對天花板的總體聲學性質(zhì)的影響,照明設(shè)備通常僅覆蓋天花板的小部段,而同時聲音吸收表面覆蓋天花板的主要部分。然而,這樣的設(shè)計導致對可以如何光照房間的限制。
[0003 ]在針對聲學瓦片的網(wǎng)格系統(tǒng)中提供光照的一種方式是在聲學瓦片中集成光源。在EP 2573461 Al中,公開了一種聲學照明組件,包括具有聲學吸收性質(zhì)的襯底、具有側(cè)表面和開口的開放腔體,以及位于腔體中的基于固態(tài)照明的部件。聲學照明組件還包括開放腔體的剛性覆蓋物,覆蓋物對基于固態(tài)照明的部件所發(fā)射的波長的至少一個范圍是透明的并且布置成在聲學上是非反射的。因此,通過覆蓋物從組件提取由基于固態(tài)照明的部件所發(fā)射的光并且聲音可以穿過覆蓋物和腔體并由襯底吸收。
[0004]然而,將合期望的是提供聲學照明瓦片(即發(fā)光聲學瓦片),其具有可替換和/或改進的設(shè)計以用于促進所期望的光照的提供而同時維持所期望的聲音吸收水平。
【發(fā)明內(nèi)容】
[0005]將有利的是提供一種聲學照明瓦片,其克服或至少緩解以上提到的缺陷中的一個或多個。特別地,將合期望的是促進所期望的光照的提供而同時維持所期望的聲音吸收水平。
[0006]為了更好地解決這些關(guān)注點中的一個或多個,提供了一種具有獨立權(quán)利要求中所限定的特征的聲學照明瓦片。優(yōu)選實施例在從屬權(quán)利要求中限定。
[0007]因而,根據(jù)一方面,提供了一種聲學照明瓦片。聲學照明瓦片包括具有布置成形成腔體中的開口的至少一個側(cè)壁的腔體、適配成吸收入射到腔體的聲音的至少子集的聲學元件,以及沿至少一個側(cè)壁中的至少一個布置在腔體中的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至少一個光源載體沿水平方向向腔體中延伸第一距離,并且其布置成在豎直主方向上遠離腔體的開口向腔體中發(fā)射光。聲學照明瓦片包括安裝在至少一個光源載體上并且布置成向腔體中發(fā)射光的至少一個光源,以及布置在腔體中并且適配成朝向開口反射所發(fā)射的光的至少子集(SP由至少一個光源發(fā)射到腔體中的光的至少子集)的至少一個反射表面。聲學照明瓦片包括布置成在距至少一個光源載體第二距離處至少部分地覆蓋開口并且適配成至少部分地漫射穿過開口的光的漫射元件。第二距離至少與第一距離一樣大。
[0008]在其朝向腔體開口的路徑上,由光源所發(fā)射的光的部分可能被光源載體遮擋和/或遮蔽。為了降低這種光遮擋對穿過漫射元件(即經(jīng)由腔體的開口)的光的空間分布的影響,漫射元件在距光源載體至少與光源載體的寬度(測量為光源載體沿一定方向向腔體中延伸多長距離,例如沿橫切于(諸如至少近似垂直于)光源載體沿其布置的側(cè)壁的方向)一樣大的距離處至少部分地覆蓋腔體的開口。光遮擋的影響的這樣的降低促進(在空間上)更加均勻的光照的提供,這在室內(nèi)光照中通常是所期望的。
[0009]漫射元件至少部分地漫射穿過腔體開口的光,其可以改進聲學照明瓦片的光輸出的空間和/或角度分布的均勻性。布置在距光源載體第二距離處的漫射元件可以創(chuàng)建用于光源所發(fā)射的光的漫射元件與光源載體之間的混合空間,其降低從聲學照明瓦片外部對來自光源載體的陰影的可見性。
[0010]聲學元件增加聲學照明瓦片的聲音吸收性質(zhì)并且增加其作為對常規(guī)聲學瓦片(SP沒有光源的聲學瓦片)的替換和/或補充的可用性。因而,聲學元件的使用與降低的光遮擋的影響的組合,如以上所描述的,促進所期望的光照的提供而同時維持所期望的聲音吸收水平。
[0011]如以上所描述的,至少一個反射表面可以適配成朝向腔體的開口反射所發(fā)射的光的至少子集(即由至少一個光源發(fā)射到腔體中的光的至少子集)。由至少一個反射表面反射的光可以例如直接從至少一個光源到達或者可能在到達至少一個反射表面之前已經(jīng)被重定向/反射一次或多次。例如,聲學照明瓦片可以包括若干反射表面并且來自至少一個光源的光可以在到達腔體中的開口之前被反射若干次。多個反射和/或多個反射表面的使用可以促進更加均勻的光照的提供。在一些實施例中,至少一個光源載體可以從至少一個側(cè)壁中的至少一個向腔體中延伸第三距離并且第二距離可以至少與第三距離一樣大。至少一個光源載體可以經(jīng)由例如支架沿側(cè)壁布置/懸掛,并且可以向腔體中延伸得比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自身的寬度更遠,即其可以向腔體中延伸對應(yīng)于至少一個光源載體和支架的組合寬度的第三距離。第二距離可以至少與第三距離一樣大以降低由支架和至少一個光源載體二者導致的光遮擋的影響。
[0012]根據(jù)實施例,腔體可以包括后壁。在本實施例中,至少一個側(cè)壁中的至少一個可以包括在后壁與至少一個光源載體之間至少部分延伸的第一部段,以及在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至少部分延伸的第二部段。在本實施例中,第二部段可以相對于第一部段傾斜,即第二部段可以以其形成相對于第一部段的角度的這樣的方式取向。相對于第一部段傾斜的第二部段可以增加聲學瓦片的機械硬度(和/或耐久性/堅固性)。
[0013]根據(jù)實施例,第二部段可以相對于第一部段而朝向腔體內(nèi)部向內(nèi)傾斜。在其中聲學照明瓦片傍靠類似聲學照明瓦片布置在例如墻壁上或者天花板中的應(yīng)用中,第二部段的向內(nèi)傾斜可以降低相鄰瓦片之間的高度差的可見性,特別是當聲學照明瓦片的光源關(guān)斷時。因而,第二部段的向內(nèi)傾斜可以允許使用具有高度/厚度的較大變化的聲學照明瓦片。
[0014]根據(jù)實施例,第二部段可以相對于第一部段而遠離腔體內(nèi)部向外傾斜。在其中聲學照明瓦片傍靠類似聲學照明瓦片安裝在例如天花板中或墻壁上的應(yīng)用中,該向外傾斜允許聲學照明瓦片之間以及第二部段背后的體積/空間從視野中隱藏。這樣的體積可以用于安裝聲學照明瓦片。利用本實施例,相鄰聲學照明瓦片的發(fā)光表面之間的距離可以降低而同時仍舊允許用于安裝目的的這樣的體積/空間。
[0015]根據(jù)實施例,第二部段的邊緣部段可以相對于鄰近該邊緣部段的第二部段的部段而傾斜。該邊緣部段的傾斜可以進一步增加聲學照明瓦片的機械硬度。
[0016]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部段可以相對于第一部段而遠離腔體內(nèi)部向外傾斜,并且邊緣部段可以相對于鄰近邊緣部段的第二部段的部段而朝向腔體內(nèi)部向內(nèi)傾斜。在其中聲學照明瓦片傍靠類似聲學照明瓦片布置在例如墻壁上或天花板中的應(yīng)用中,邊緣部段的向內(nèi)傾斜可以降低相鄰瓦片之間的高度差的可見性,特別是當聲學照明瓦片的光源關(guān)斷時。因而,邊緣部段的向內(nèi)傾斜可以允許使用具有高度/厚度的較大變化的聲學照明瓦片。
[0017]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部段可以相對于第一部段而朝向腔體內(nèi)部向內(nèi)傾斜,并且邊緣部段可以相對于鄰近邊緣部段的第二部段的部段而遠離腔體內(nèi)部向外傾斜。
[0018]根據(jù)實施例,至少一個側(cè)壁中的至少一個的輪緣的至少部分可以折疊并且漫射元件可以布置成鄰接于輪緣的折疊。輪緣的折疊增加與漫射元件接觸的表面的平滑度,并且降低撕裂和/或損壞漫射元件的風險。輪緣的折疊可以增加輪緣和/或聲學照明瓦片的機械硬度。
[0019]根據(jù)實施例,至少一個側(cè)壁中的至少一個可以包括在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部段(諸如以上描述的第二部段)。在本實施例中,在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部段的至少部分可以是至少部分透光的,即至少一些波長/頻率的光可以穿過該部段的至少部分(光可以例如在穿過時被漫射,或者其可以不受影響地穿過)。允許穿過在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部段的光可以增加貢獻于聲學照明瓦片的光輸出的總面積。特別地,在其中多個聲學照明瓦片傍靠彼此布置的應(yīng)用中,鄰近聲學照明瓦片之間的空間可以以此方式進行光照。因而,在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至少部分透光的部段的至少部分可以允許傍靠彼此布置的多個聲學照明瓦片以提供更加均勻的光照。
[0020]根據(jù)實施例,在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部段可以包括至少一個孔,從而使該部段至少部分透光。用于使在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部段至少部分透光的至少一個孔的使用允許在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部段中使用更寬范圍的材料。特別地,所使用的材料本身不需要是透光/透明的。這可以允許使用較不昂貴和/或更加耐久的材料。
[0021]根據(jù)實施例,聲學照明瓦片可以包括相對于腔體而布置于在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部段外側(cè)上的第二漫射元件(諸如體積漫射器,例如在其體積內(nèi)部包含顆粒或折射率變化從而導致在材料的體積中而不是由于表面結(jié)構(gòu)所致的材料的面/表面處發(fā)生散射的材料)。第二漫射元件可以適配成至少部分地漫射穿過在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部段(的至少部分透光的部分)的光。通過對穿過在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部段的光進行漫射,貢獻于聲學照明瓦片的光輸出的總面積可以增加。特別地,在其中多個聲學照明瓦片傍靠彼此布置的應(yīng)用中,可以使用第二漫射元件來更加均勻地光照鄰近聲學照明瓦片之間的空間。
[0022]第二漫射元件的使用在其中延伸于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的部段經(jīng)由至少一個孔而透光的實施例中特別有用,因為第二漫射元件可以貢獻于分布來自至少一個孔的光以用于提供更加均勻的光照。
[0023]在一些實施例中,至少一個光源可以適配成朝向第二漫射元件(即直接地,而不是經(jīng)由腔體和至少一個反射表面)發(fā)射光中的至少一些,并且第二漫射元件可以適配成至少部分地漫射朝向第二漫射元件發(fā)射的光。
[0024]根據(jù)實施例,至少一個側(cè)壁中的至少一個的至少部分可以包括金屬。在一些實施例中,至少一個側(cè)壁中的至少一個的至少部分可以具有金屬,例如在至少一個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部段。
[0025]在側(cè)壁中的一個或多個中使用金屬可以增加聲學照明瓦片的耐久性和/或可以促進其制造。
[0026]根據(jù)實施例,至少一個反射表面中的至少一個可以彎曲,即其可以具有彎曲形狀。(多個)反射表面的彎曲形狀可以允許跨(至少部分地)覆蓋腔體開口的漫射元件更加均勻地分布/散布來自至少一個光源的光,并且可以促進聲學照明瓦片的(空間上)更加均勻的光輸出的提供。
[0027]反射表面可以例如是凹形的,即其可以向內(nèi)凸起。反射表面可以例如是拋物線型反射器(和/或可以具有拋物線型橫截面)。
[0028]根據(jù)實施例,聲學照明瓦片可以包括布置在腔體的相對側(cè)處的兩個光源載體。使用從腔體的兩個相對側(cè)發(fā)射的光提供更加均勻的光照。
[0029]在本實施例中,至少一個光源可以安裝在兩個光源載體中的每一個上,并且可以適配成向腔體中發(fā)射光。兩個光源載體可以沿腔體的側(cè)壁(或者沿單個側(cè)壁的部分/部段,該部分/部段位于腔體的相對側(cè)處)布置在腔體中。兩個光源載體可以沿各方向向腔體中延伸至多與第一距離一樣大的距離。漫射元件可以布置成在距兩個光源載體第二距離處至少部分地覆蓋開口,第二距離至少與第一距離一樣大。聲學照明瓦片可以例如包括兩個反射表面,每一個與光源載體之一相關(guān)聯(lián),相應(yīng)反射表面反射由安裝在相應(yīng)相關(guān)聯(lián)的光源載體上的至少一個光源發(fā)射的光的至少子集。
[0030]在一些實施例中,聲學照明瓦片可以是矩形并且可以包括沿腔體的相應(yīng)四個側(cè)面布置的四個光源載體。
[0031]根據(jù)實施例,聲學照明瓦片可以是矩形,即腔體可以具有以側(cè)壁(或側(cè)壁的部分/部段)形成矩形側(cè)面的這樣的方式至少近似垂直地布置的側(cè)壁(或側(cè)壁的部分/部段)。換言之,聲學照明瓦片可以具有由腔體的至少一個側(cè)壁形成的矩形(或四邊)橫截面。聲學照明瓦片的矩形形狀在本實施例中促進多個聲學照明瓦片的布置(例如在網(wǎng)格中)以覆蓋諸如天花板之類的表面。在本實施例中,腔體的開口可以例如是矩形。
[0032]根據(jù)實施例,至少一個光源可以包括沿至少一個側(cè)壁中的至少一個布置的多個光源的條帶。使用照明設(shè)備條帶可以促進更加均勻的光照的提供和/或可以促進聲學照明瓦片的制造。
[0033]根據(jù)實施例,至少一個光源可以包括至少一個固態(tài)光源,例如一個或多個發(fā)光二極管。
[0034]要指出的是,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涉及在權(quán)利要求中敘述的特征的所有可能組合。
【附圖說明】
[0035]現(xiàn)在將參照示出實施例的附圖來更加詳細地描述這方面和其它方面。
[0036]圖1示出根據(jù)第一實施例的聲學照明瓦片的橫截面。
[0037]圖2示出根據(jù)第二實施例的聲學照明瓦片的部分的橫截面。
[0038]圖3示出根據(jù)第三實施例的聲學照明瓦片的部分的橫截面。
[0039]圖4示出根據(jù)第四實施例的兩個鄰近聲學照明瓦片的橫截面。
[0040]所有圖是示意性的,不一定按比例,并且一般僅示出為了闡明實施例而必要的部分,其中其它部分可以省略或僅僅暗示。貫穿描述,相同的參考標號是指相同的元件。
【具體實施方式】
[0041]現(xiàn)在將在下文中參照附圖更加全面地描述本方面,其中示出當前優(yōu)選的實施例。然而,該發(fā)明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體現(xiàn)并且不應(yīng)當解釋為限于本文所闡述的實施例;而是,這些實施例出于透徹性和完整性而提供,并且向技術(shù)人員全面地傳達本方面的范圍。
[0042]將參照示出聲學照明瓦片的橫截面的圖1來描述根據(jù)第一實施例的聲學照明瓦片。聲學照明瓦片100包括具有布置成形成腔體110中的開口的至少一個側(cè)壁120的腔體110。聲學照明瓦片100還包括聲學元件130、至少一個光源載體140、至少一個光源150、至少一個反射表面160以及漫射元件170。
[0043]腔體110包括由至少一個側(cè)壁120至少部分圍封的開放空間。至少一個側(cè)壁120在圖1中通過從腔體110的后壁180延伸的豎直壁120來例示,側(cè)壁120形成腔體110底部處的開口。腔體110可以例如具有布置在形成矩形開口的矩形形狀中的四個豎直側(cè)壁120。在另一示例實施例中,這四個側(cè)壁120中的一個可以“缺失”使得腔體110在側(cè)面和底部二者處開放。設(shè)想到其中聲學照明瓦片100的一個或多個這樣的“缺失”側(cè)壁可以被鄰近聲學照明瓦片100布置的其它類似聲學照明瓦片的側(cè)壁所取代的示例實施例。在另一示例實施例中,腔體可以具有單個圓形側(cè)壁120。設(shè)想到其中側(cè)壁120布置在相對于后壁180不同于90度的角度處,以及其中腔體110具有任何數(shù)目的側(cè)壁120的示例實施例。后壁180和/或至少一個側(cè)壁120可以例如由金屬或塑料材料制成。
[0044]聲學元件130適配成吸收入射到腔體110的聲音的至少子集。聲學元件130在圖1中通過沿后壁180與腔體110的開口相對布置在腔體110中的聲學吸收板130來例示。在其它示例實施例中,聲學元件130可以包括沿側(cè)壁120定位的部分/部段,例如與沿后壁180定位的部段/部分組合。聲學元件130可以包括聲學吸收材料(例如礦物棉,諸如玻璃棉或巖棉)和/或可以具有適配于吸收聲音的形狀/表面結(jié)構(gòu)。
[0045]至少一個光源載體140沿腔體的至少一個側(cè)壁120中的至少一個布置在腔體110中并且沿一定方向向腔體110中延伸第一距離Dl。至少一個光源載體140在圖1中通過沿側(cè)壁120布置在腔體110的相對側(cè)上的兩個印刷電路板(PCB) 140來例示。設(shè)想到其它光源載體140,諸如其它類型的電路板或用于不同類型光源(例如用于管燈或白熾燈)的支持物。
[0046]圖1中的PCB 140中的每一個沿水平方向向腔體110中延伸第一距離D1,S卩PCB 140在水平方向上具有向腔體110中的寬度D I。在圖1中所示的示例布置中,沿側(cè)壁120通過延伸到腔體110中的插針(或任何種類的支架)141來支撐(或懸掛)PCB 140。因而,在圖1中所示的示例布置中,PCB 140向腔體110中延伸得比第一距離Dl更遠,S卩PCB 140向腔體110中延伸第三距離D3。在其它示例布置(諸如圖3中所示的一個)中,PCB 140可以直接附接到側(cè)壁120,并且第一距離Dl可以與PCB 140向腔體110中延伸的距離相同。
[0047]至少一個光源150在圖1中通過安裝在PCB 140上并且布置成向上在豎直主方向上向腔體110中(遠離腔體110的開口)發(fā)射光的LED 150來例示。LED 150可以例如布置為多個LED的兩個條帶,條帶安裝在兩個PCB 140上,在腔體110的相對側(cè)上。設(shè)想到其它光源150,諸如白熾燈或管燈。還設(shè)想到其中LED 150在不同方向上發(fā)射光的示例實施例,諸如水平地和/或?qū)堑匕l(fā)射到腔體110中。
[0048]至少一個反射表面160在圖1中通過布置在腔體110中并且適配成反射由LED 150發(fā)射的光的兩個反射器160來例示。還設(shè)想到其它反射表面,諸如側(cè)壁120的部分/部段、聲學元件130和/或后壁180(在聲學元件130不完全覆蓋后壁180的情況下)上的一個或多個光學反射表面160’,160’,,例如經(jīng)由光學反射漆/涂層提供。
[0049]圖1中所示的反射器160布置在腔體110的相對側(cè)上并且反射器160中的每一個布置成朝向腔體110的開口反射來自LED 150的光的至少子集。這通過圖1中的第一和第二光線LI,L2圖示。第一光線LI由光源150中的一個發(fā)射并且由反射器160中的一個朝向反射器160中的另一個反射。第一光線LI然后朝向腔體110的開口反射。類似地,第二光線L2由光源150中的另一個發(fā)射并且由反射器160中的一個朝向反射器160中的另一個反射。第二光線L2然后朝向腔體110的開口反射。反射器160彎曲以便跨腔體110的開口分布來自LED 150的光。取決于所期望的光輸出,反射器160可以具有不同形狀。反射器160可以例如是凹形,并且可以具有拋物線形狀。
[0050]取決于聲學照明瓦片100及其部件的幾何形狀,來自光源150的一些光可以例如在經(jīng)由側(cè)壁120和/或聲學元件130的部分/部段上的反射表面160’,160’ ’朝向腔體110的開口反射之前被反射器160反射。這通過第三光線L3圖示,其首先被反射器160中的一個反射并且然后被聲學元件130上的反射表面160’’朝向腔體110的開口反射。
[0051]類似地,來自光源150的一些光在由反射器160朝向腔體110的開口反射之前可以例如由側(cè)壁120和/或聲學元件130的部分/部段上的反射表面160’,160’ ’反射。
[0052]漫射元件170布置成在距至少一個光源載體140的第二距離D2處至少部分地覆蓋腔體110的開口,并且適配成至少部分地漫射穿過開口的光。漫射元件170在圖1中通過跨腔體110的開口布置的表面片170例示并且鄰接于側(cè)壁120的下端。表面片170可以大體在聲學上是非反射的,即入射到腔體110的聲音可以穿過表面片170并且可以被聲學元件130吸收。表面片170可以漫射從LED 150穿過腔體110的開口的光以便隱藏存在于聲學照明瓦片100中的部件。例如,表面片170可以漫射光以防止從聲學照明瓦片100外部經(jīng)由反射器160所給出的反射而看到各個LED 150 ο表面片170可以例如由塑料、布料和/或玻璃制成。
[0053]LED 150從其沿腔體110的側(cè)壁120的位置向腔體110中并且朝向反射器160發(fā)射光。如以上所描述的,反射器160可以例如朝向其它反射器160、聲學元件130上的表面160’,和腔體110的開口處的表面片170反射該光。在其朝向表面片170的路徑上(例如經(jīng)由一個或多個反射),由LED 150發(fā)射的光的至少部分被PCB 140遮擋/遮蔽,并且可能地還被LED 150自身遮擋/遮蔽。要指出的是,PCB 140經(jīng)由其附接到側(cè)壁120的插針141可以相對薄,即插針141相比于PCB 140可以沿側(cè)壁120延伸相對短的距離并且因而不遮擋大量的光。通過在距PCB 140—定距離處布置表面片170,相比于如果表面片170布置成更靠近PCB 140則將成為的情況,穿過表面片170的光的空間分布在較低程度上受PCB 140所導致的光遮擋的影響。特別地,通過在距PCB 140至少與PCB 140的寬度Dl (在從側(cè)壁120到腔體110中的水平方向上測量)一樣大的第二距離D2處布置表面片170,來自LED 150的光可以反射到PCB 140以下的腔體110的部段中,并且可以光照位于PCB 140以下的豎直方向上的表面片170的邊緣部段171。換言之,通過以距PCB 140至少與PCB 140的寬度Dl—樣大的第二距離D2布置表面片170,可以更加均勻地光照表面片170并且可以減少沿表面片170邊緣的暗區(qū)。在插針141遮擋大量光的情況下,表面片170可以例如布置在距PCB 140至少與PCB 140和插針141的組合寬度D3—樣大的第二距離D2處,以至少部分地補償該附加的光遮擋。聲學照明瓦片100的使用,如關(guān)于圖1中所描述的,其中更加均勻地光照表面片170,可以促進聲學照明瓦片100的(空間上)更加均勻的光照的提供。而且,使用多個反射(經(jīng)由多個反射表面)以跨表面片170分布來自光源150的光,如光線LI,L2,L3所圖示的,可以促進聲學照明瓦片100的更加均勻的光照的提供,如相比于依靠單個反射來分布來自光源的光的聲學照明瓦片那樣。漫射元件170布置成在距至少一個光源載體140第二距離D2處至少部分地覆蓋腔體110的開口意味著覆蓋腔體110開口的部段的漫射元件170的任何部段位于遠離光源載體140的至少第二距離D2處。漫射元件170可以例如包括定位成距光源載體140比第二距離D2更加靠近的部段172,但是其不覆蓋腔體110的開口的任何部段。將參照示出聲學照明瓦片的部分的橫截面的圖2來描述根據(jù)第二實施例的聲學照明瓦片。圖2中所示的聲學照明瓦片200可以類似地配置為參照圖1描述的聲學照明瓦片100,即其包括具有至少一個側(cè)壁220的腔體210、聲學元件230、至少一個光源載體240、至少一個光源250、至少一個反射表面260以及漫射元件270。
[0054]然而,在圖2中所示的聲學照明瓦片200中,側(cè)壁220的輪緣221的至少部分折疊,并且漫射元件270(例如表面片)布置成鄰接于輪緣221的折疊。側(cè)壁220的輪緣221的折疊增加輪緣221的平滑度并且降低撕裂漫射元件270的風險和/或可以服務(wù)于增加聲學照明瓦片200的機械硬度。
[0055]在圖2中,側(cè)壁220通過包括在腔體210的后壁280與光源載體240(例如PCB)之間延伸的第一部分222以及附接到第一部分222并且在光源載體240與漫射元件270(例如表面片)之間延伸的第二部分223的側(cè)壁220來例示。在圖2中所示的示例實施例中,第二部分223經(jīng)由螺絲224附連到第一部分222,但是設(shè)想到其它許多其它類型的緊固構(gòu)件,諸如搭扣配合設(shè)計、插針、鉚釘和/或粘合劑。
[0056]如圖1中所示的聲學照明瓦片100中那樣,漫射元件270在距光源載體240第二距離D2處覆蓋腔體210的開口,第二距離D2至少與光源載體240的寬度Dl(在從側(cè)壁220到腔體210中的水平方向上測量)一樣大。在圖2中,光源載體240經(jīng)由從側(cè)壁220延伸的支架242而沿側(cè)壁220布置。相對于圖1中的插針141,支架242可能貢獻于阻擋光到達腔體210的開口。因而,可以優(yōu)選地增加第二距離D2,即覆蓋開口的漫射元件270與光源載體240之間的距離,使得其至少與光源載體240和支架242的組合寬度D3(在從側(cè)壁220到腔體210中的水平方向上測量)一樣大。而且,在支架242在光源載體240與漫射元件270之間(向下)延伸一定距離的情況下,其可能潛在地還遮擋那里的光,并且第二距離D2可以通過確保支架242與漫射元件270之間的距離至少與光源載體240的寬度(或與光源載體240和支架242的組合寬度)一樣大而增加。支架242可以例如具有金屬或塑料材料。在一些示例實施例中,支架242可以是至少部分反射的以便例如朝向腔體210的開口反射來自至少一個光源250的光。
[0057]將參照圖3描述根據(jù)第三實施例的聲學照明瓦片,圖3示出聲學照明瓦片的部分的橫截面。圖3中所示的聲學照明瓦片300可以類似地配置為分別參照圖1和2描述的聲學照明瓦片100和200,即其包括例如具有至少一個側(cè)壁320的腔體310、聲學元件330、至少一個光源載體340、至少一個光源350、至少一個反射表面360以及漫射元件370。而且,側(cè)壁320包括在光源載體340(例如PCB)與腔體310的后壁380之間延伸的第一部段322以及在光源載體340與漫射元件370(例如表面片)之間延伸的第二部段323。
[0058]然而,在圖3中所示的聲學照明瓦片300中,第二部段323遠離腔體310的內(nèi)部相對于第一部段322向外傾斜。該向外傾斜可以增加聲學照明瓦片300的機械硬度(和/或耐久性/堅固性)。第二部段323的向外傾斜在其背后留下空間S,其至少從下方不直接可見,并且其可以用于伴隨電力供給部件和/或用于在表面上(例如在天花板中)安裝聲學照明瓦片300的元件。以此方式,第二部段323的向外傾斜可以用于至少部分地隱藏電力供給部件和/或用于安裝聲學照明瓦片300的元件,并且可以提供聲學照明瓦片300的系統(tǒng),其中聲學照明瓦片的發(fā)光表面(即漫射元件370)更靠近地布置在一起,從而促進房間的更加均勻的光照的提供。特別地,第二部段323的向外傾斜可以允許至少部分地隱藏多個聲學照明瓦片300安裝到其中的網(wǎng)格。
[0059]側(cè)壁320的第二部段323可以可選地包括邊緣部段325,其相對于第二部段323的其余部分傾斜,或者至少相對于鄰近邊緣部段325的第二部段323的部段傾斜。邊緣部段325的傾斜可以增加聲學照明瓦片300的機械硬度(和/或耐久性/堅固性)。在圖3中,邊緣部段325通過朝向腔體310的內(nèi)部向內(nèi)傾斜的刻面325來例示。刻面325的向內(nèi)傾斜可以降低相鄰聲學瓦片300之間的高度差的可見性,特別是在光源350關(guān)斷時??堂?25的向內(nèi)傾斜可以貢獻于減少在不同高度的聲學照明瓦片300傍靠彼此布置時所創(chuàng)建的邊緣。因而,刻面325的向內(nèi)傾斜可以允許使用具有高度/厚度的較大變化的聲學照明瓦片300。
[0060]將參照圖4描述根據(jù)第四實施例的聲學照明瓦片,圖4示出兩個鄰近聲學照明瓦片的橫截面。圖4中所示的聲學照明瓦片400可以類似地配置為分別參照圖1和2描述的聲學照明瓦片100和200,即其包括具有至少一個側(cè)壁420的腔體410、聲學元件430、至少一個光源載體440、至少一個光源450、至少一個反射表面460以及漫射元件470。而且,側(cè)壁420包括在光源載體440(例如PCB)與腔體410的后壁480之間延伸的第一部段422,以及在光源載體440與漫射元件470(例如表面片)之間延伸的第二部段423。
[0061]然而,在圖4中所示的聲學照明瓦片400中,第二部段423朝向腔體410的內(nèi)部相對于第一部段422向內(nèi)傾斜。該向內(nèi)傾斜可以增加聲學照明瓦片400的機械硬度(和/或耐久性/堅固性)。
[0062]另外,第二部段423是至少部分透光的,即允許由照明設(shè)備450透射的光穿過第二部段423,進入聲學照明瓦片400與鄰近聲學照明瓦片400’之間的空間/區(qū)中。至少部分透光的第二部段423促進聲學照明瓦片400,400’之間的空間/區(qū)的光照并且可以促進聲學照明瓦片的更加均勻的光照的提供。第二部段423可以例如包括透光材料(例如玻璃或塑料)和/或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孔(例如孔洞和/或狹縫)。
[0063]圖4中所示的聲學照明瓦片400還包括相對于腔體410布置在第二部段423的外側(cè)上的第二漫射元件490。第二漫射元件490適配成漫射通過第二部段423透射的光并且可以促進聲學照明瓦片400,400’之間的空間/區(qū)的更加均勻的光照。在圖4中,第二漫射元件490通過填充經(jīng)由第二部段423的向內(nèi)傾斜而創(chuàng)建在第二部段423的外側(cè)上的空間的體積漫射器490(例如包括塑料、泡沫和/或礦物棉)來例示。
[0064]布置成覆蓋腔體410的開口的漫射兀件470(例如表面片)還可以布置成覆蓋第二漫射元件490。通過以漫射元件470的形式提供聲學照明瓦片400的光輸出從其發(fā)射的公共表面,可以促進聲學照明瓦片400的更加均勻的光輸出。
[0065]要指出的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聲學照明瓦片可以包括附加的反射鏡/反射器,例如以改進聲學照明瓦片的光輸出的均勻性。例如,如果參照圖1描述的聲學照明瓦片100是矩形并且包括沿兩個相對側(cè)壁120但是不沿其余兩個側(cè)壁布置的光源150,則這些其余兩個側(cè)壁可以至少部分地被用于向腔體110中反射回光的平面反射鏡所覆蓋。這樣的平面反射鏡可以改進聲學照明瓦片的光輸出的均勻性。
[0066]本領(lǐng)域技術(shù)人員將認識到,本發(fā)明絕不限于以上描述的優(yōu)選實施例。相反,在隨附權(quán)利要求的范圍內(nèi)許多修改和變型是可能的。例如,聲學照明瓦片可以包括任意數(shù)目的側(cè)壁(例如一個、兩個、三個或四個側(cè)壁)并且可以具有許多不同的形狀,腔體的開口在任何方向上定向。類似地,設(shè)想到其中光源、光源載體和/或反射表面的數(shù)目可以采用許多不同值的實施例。
[0067]要指出的是,在參照圖1,2,3和4描述的聲學照明瓦片的至少一些實施例中,側(cè)壁可以用于安裝對應(yīng)的聲學照明瓦片。特別地,在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至少部分延伸的側(cè)壁的部段可以用于安裝聲學照明瓦片。
[0068]此外,通過研究附圖、公開內(nèi)容和隨附權(quán)利要求,本領(lǐng)域技術(shù)人員在實踐所要求保護的發(fā)明時可以理解和實現(xiàn)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變形。在權(quán)利要求中,詞語“包括”不排除其它元件或步驟,并且不定冠詞“一”或“一個”不排除多個。在相互不同的從屬權(quán)利要求中敘述某些措施的僅有事實不指示這些措施的組合不能用于獲益。權(quán)利要求中的任何參考標記不應(yīng)當解釋為限制范圍。
【主權(quán)項】
1.一種聲學照明瓦片(100),包括: -具有布置成形成腔體(110)中的開口的側(cè)壁(120)的腔體(110); -適配成吸收入射到腔體(110)的聲音的至少子集的聲學元件(130); -沿側(cè)壁(120 )布置在腔體(110 )中的光源載體(140 ),其中光源載體(140 )沿水平方向向腔體(110)中延伸第一距離(Dl),并且其中光源(150)布置成遠離腔體(110)的開口在豎直主方向上向腔體(110)中發(fā)射光化1丄2丄3); -安裝在光源載體(I 10)上并且布置成向腔體(I 10)中發(fā)射光(LI,L2,L3)的光源(150); -布置在腔體(110)中并且適配成朝向開口反射所發(fā)射的光(LI,L2,L3)的至少子集的反射表面(160,160’,160’’);以及 -布置成在距光源載體(140)第二距離(D2)處至少部分地覆蓋開口并且適配成至少部分地漫射穿過開口的光的漫射元件(170), 其中第二距離(D2)至少與第一距離(Dl)—樣大。2.如權(quán)利要求1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其中腔體包括后壁(380),并且其中側(cè)壁包括在后壁與光源載體之間至少部分延伸的第一部段(322);以及在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至少部分延伸的第二部段(323),所述第二部段相對于所述第一部段傾斜。3.如權(quán)利要求2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其中所述第二部段相對于所述第一部段而朝向腔體內(nèi)部向內(nèi)傾斜。4.如權(quán)利要求2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其中所述第二部段相對于所述第一部段而遠離腔體內(nèi)部向外傾斜。5.如權(quán)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其中所述第二部段的邊緣部段(325)相對于鄰近該邊緣部段的所述第二部段的部段而傾斜。6.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其中側(cè)壁的輪緣(221)的至少部分折疊,漫射元件布置成鄰接于輪緣的折疊。7.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其中側(cè)壁包括在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部段(423),在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所述部段的至少部分是至少部分透光的。8.如權(quán)利要求7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其中在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所述部段包括孔。9.如權(quán)利要求7或8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包括第二漫射元件(490),第二漫射元件(490)相對于所述腔體而布置于在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所述部段的外側(cè)上并且適配成至少部分地漫射穿過在光源載體與漫射元件之間延伸的所述部段的光。10.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其中側(cè)壁的至少部段包括金屬O11.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其中反射表面彎曲。12.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包括布置在腔體的相對側(cè)處的兩個光源載體。13.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其中聲學照明瓦片是矩形。14.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其中光源包括沿側(cè)壁布置的多個光源的條帶。15.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中所限定的聲學照明瓦片,其中光源包括固態(tài)光源。
【文檔編號】F21V7/00GK105874271SQ201480062994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4日
【發(fā)明人】S.M.博伊, R.C.德吉爾
【申請人】飛利浦燈具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