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提升移栽輸送機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模塊化重型鏈條輸送機。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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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重型鏈條輸送機大多為整體式設計,這樣就造成了運輸這樣的設備需要較大型的敞開式貨車來運輸,而且一次基本只能運輸一臺,運輸成本高,運輸過程中易磕碰,而且組裝也十分麻煩。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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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之不足,而提供一種模塊化重型鏈條輸送機,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運輸成本高、組裝麻煩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措施如下:
模塊化重型鏈條輸送機,包括支撐架,還包括有一對呈長條狀的槽架,一對槽架互相平行且呈水平地固定安裝于支撐架頂端,槽架由2塊互相平行的長板組成,槽架的兩端短邊位置處的端口均固定安裝有端頭,端頭包括2塊互相平行的端板、轉軸和齒輪,端板上均成型有軸孔,轉軸固定安裝在軸承內,齒輪可轉動的套設在轉軸上,槽架的底面還固定安裝有支撐框,支撐框呈頂端開口的框架結構,支撐框的2側頂部分別固定安裝在2個槽架的下底面上,支撐框內固定安裝有電機,支撐框內還可轉動的安裝有一個傳動軸,傳動軸上固定安裝有一個從動齒輪和2個驅動齒輪,電機的輸出軸通過驅動鏈條帶動從動齒輪轉動,驅動齒輪通過從動鏈條帶動端頭的齒輪轉動。
作為優(yōu)選,支撐架由若干個呈H型的支撐桿組成,支撐桿包括2根豎桿和1根橫桿,若干個支撐桿的水平中心線均位于同一直線上,一對槽架分別固定安裝于若干個支撐桿的兩側的豎桿的頂端。
作為優(yōu)選,傳動軸與橫桿平行設置。
作為優(yōu)選,傳動軸的2個驅動齒輪分別安裝于2個槽架的正下方位置處,傳動軸的從動齒輪與電機的輸出軸齊平。
作為優(yōu)選,槽架在靠近傳動軸的驅動齒輪位置處還固定安裝有鏈條張緊裝置,鏈條張緊裝置包括固定安裝于槽架底面的架板和可轉動的安裝在架板上的張緊齒輪。
作為優(yōu)選,從動鏈條有2條,從動鏈條分別設置于2個槽架內,從動鏈條卷繞過位于同一個槽架兩端的端頭的齒輪、槽架上的架板上的張緊齒輪和靠近槽架一側的傳動軸上的驅動齒輪后形成一個閉合的圈。
作為優(yōu)選,一對槽架的底面上還分別固定安裝有一個橫截面呈L型的擋架,擋架向槽架的外側延伸,擋架的外側頂端高于槽架的頂端。這樣就通過擋架將槽架的鏈條與工作人員隔開,保護人員操作時不受傷害。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實用新型將鏈條輸送機分解為多個部件,包括支撐桿、槽架、端頭、支撐框等零散部件裝入廂式貨車內,運輸十分方便,也不易在運輸時受到損傷,這樣就可以在運輸本實用新型時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拆解,運達后只需將槽架通過螺栓固定安裝在支撐桿上,端頭通過螺栓固定安裝在槽架兩端,支撐框通過螺栓固定安裝在槽架底部即可完成組合,安裝十分方便,而且通過模塊化設計減小了整體的成本。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側面剖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支撐架1;槽架2;端頭3;端板4;轉軸5;支撐框6;電機7;傳動軸8;驅動齒輪9;從動鏈條10;支撐桿11;架板12;張緊齒輪13;擋架14。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如圖1、圖2所示的模塊化重型鏈條輸送機,包括支撐架1,還包括有一對呈長條狀的槽架2,一對槽架2互相平行且呈水平地固定安裝于支撐架1頂端,槽架2由2塊互相平行的長板組成,槽架2的兩端短邊位置處的端口均固定安裝有端頭3,端頭3包括2塊互相平行的端板4、轉軸5和齒輪,端板4上均成型有軸孔,轉軸5固定安裝在軸承內,齒輪可轉動的套設在轉軸5上,槽架2的底面還固定安裝有支撐框6,支撐框6呈頂端開口的框架結構,支撐框6的2側頂部分別固定安裝在2個槽架2的下底面上,支撐框6內固定安裝有電機7,支撐框6內還可轉動的安裝有一個傳動軸8,傳動軸8上固定安裝有一個從動齒輪和2個驅動齒輪9,電機7的輸出軸通過驅動鏈條帶動從動齒輪轉動,驅動齒輪9通過從動鏈條10帶動端頭3的齒輪轉動。
支撐架1由2個呈H型的支撐桿11組成,支撐桿11包括2根豎桿和1根橫桿,2個支撐桿11的水平中心線均位于同一直線上,一對槽架2分別固定安裝于2個支撐桿11的兩側的豎桿的頂端。
傳動軸8與橫桿平行設置。
傳動軸8的2個驅動齒輪9分別安裝于2個槽架2的正下方位置處,傳動軸8的從動齒輪與電機7的輸出軸齊平。
槽架2在靠近傳動軸8的驅動齒輪位置處還固定安裝有鏈條張緊裝置,鏈條張緊裝置包括固定安裝于槽架2底面的架板12和可轉動的安裝在架板12上的張緊齒輪13。
從動鏈條10有2條,從動鏈條10分別設置于2個槽架2內,從動鏈條10卷繞過位于同一個槽架2兩端的端頭3的齒輪、槽架2上的架板12上的張緊齒輪13和靠近槽架2一側的傳動軸8上的驅動齒輪9后形成一個閉合的圈。
一對槽架2的底面上還分別固定安裝有一個橫截面呈L型的擋架14,擋架14向槽架2的外側延伸,擋架14的外側頂端高于槽架2的頂端。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應當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